关于召开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作者: |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下旬在市城区召开,具体日期授权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张家界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张家界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五、审议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人事选举事项;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