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8-03-08 | 作者: |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向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审计质量有效提升,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所提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针对性较强。为了进一步做好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审计部门职能。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权。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充分地履行审计职能,为审计部门依法“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大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审计、支持审计,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审计部门要不断改进、完善、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建立健全部门预算审签制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拓展审计监督广度,集中力量扎实抓好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不断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搞好统筹兼顾,加强预算执行、财政决算、部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政府性投资项目、民生支出、政府性债券资金使用等重点审计。
三、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责成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同时,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防患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把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抓好问题的全面整改。要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